一、借款房屋抵押合同,夫妻仅一人签字能生效吗?
借款房屋抵押合同仅借款人夫妻一人签字,效力需分情况判断。
若房屋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,其单独签字抵押合同通常有效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

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,仅一人签字且未获另一方同意或追认,抵押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效力待定。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,构成表见代理,合同有效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等,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代理行为有效。若不构成表见代理,另一方不同意抵押,合同可能无效,签字一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二、借款房屋抵押合同仅一人签字对配偶有约束力吗
一般情况下,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,借款房屋抵押合同仅一人签字,对配偶通常无约束力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共同共有人处分共同财产,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,擅自抵押夫妻共同房产,属无权处分。
但是,若抵押权人有理由相信抵押行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,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,或构成善意取得,那么抵押合同可能对配偶产生约束力。善意取得需抵押权人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、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抵押登记。
三、借款房屋抵押一人签字,对配偶有法律约束力吗
这要分情况判断。若该房屋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,抵押人一人签字,抵押合同有效,对配偶无约束力。
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,仅一方签字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,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,抵押无效。但存在例外,若债权人有理由相信抵押人有代理权,构成表见代理,抵押合同有效,对配偶有约束力;若债权人明知抵押人无完全处分权仍签订合同,合同效力待定,需配偶追认才对其有约束力,不追认则无约束力。